2020年:半数以上公交使用新能源汽车
据介绍,海口计划到2012年将建立完善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新能源示范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与国家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示范营运车型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和纯电动专用车等;预计各级政府补贴等实施经费投入达8亿元。
为了保证纯电动车的使用,充电设施、汽车维护、电池检测修理,回收等设施须适度超前建设。预计到2020年,海口50%以上的公交车、出租车、新增公务车均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记者高虹 通讯员朱玉)
1月20日,位于海口市海府路的4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完成安装,标志着海口首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正式投入使用,我省也由此拉开了“牵手清洁能源,发展绿色经济”的序幕。据悉,到2012年,海口市将有1050辆新能源汽车,全市将配套建设6个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数量达到759个以上。电动汽车与充电桩比例将达到1:1.8以上。
同时,海口计划到2012年建立完善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新能源示范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与国家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示范营运车型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等;预计各级政府补贴等实施经费投入达8亿元。
海口已经具备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能源支持系统
海口成为国家示范推广试点城市
2010年5月31日,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批准海口市作为国家第二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海口市政府出台了《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海南电网公司完成了海南省及海口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二五”建设规划。
2010年11月,海南电网公司与海口市人民政府签订《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动海口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海南电网负责海口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技术标准、建设规划、资金投入、建设实施、业务运营等工作,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真正发挥绿色电力引导者的作用。该公司还专门成立了“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办公室”,负责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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