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是“边境碳调节措施”的主要呼吁国,在《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已明确表示,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需要先向美国购买碳排放配额和碳排放许可,其产品才能进入美国市场。
闵森表示,一旦美国“边境碳调节措施”实施后,我国出口量占优的纺织业、化学制品、炼焦业、石油及核燃料工业等23大行业将悉数受到影响,约占出口总额的30.9%,其中影响最大的部门是炼焦部门,调整后的关税额占出口总额高达63.4%,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业调整后的关税额占出口总额的38.8%,石油及核燃料加工业的关税占比为27.1%,肥料制造业的关税占比为22.4%,有色金属冶炼、黑色金属矿采等11个部门关税占比逾10%。值得注意的是,因被强制征收碳关税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所谓的高耗能、高排放的资源性产品,由于我国纺织品出口总额较大,整个行业受影响也很大。
原首钢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戴国庆表示,我国钢材出口国主要还是以韩国、东南亚为主,钢材直接受到碳关税的影响可能短期内不明显,但是钢材制成品输往欧美地区,而钢材的碳排放量或将被计算到这类产品中,钢材下游企业受到影响较大。
美国消费 中国埋单的阴谋
“我们承担了美国消费品的碳排放,却还要为其埋单,这等于是双重压榨。”在闵森看来,欧美提出的碳关税征收协议显然不符合《京都议定书》。
福建一家家具厂商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该厂家具是依照美国的设计图,用德国生产的上等木材、越南的五金把手进行组装而成。“我们就是把零部件都装起来,再运回美国,他们是最终消费者。”在这位负责人看来,需要注意的是,美国作为最终消费者,却没有承担制造家具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碳排放量被分别转移到了德国、越南和中国,保证了其国内的环境竞争力。然而美国却还要对进口家具征收碳关税。
“美国人均碳排放量为19吨/人,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4.28吨/人,因此不得不在国内实施减排和环境治理措施。但是,其他发展中国家并未采取同样的减排措施,这让美国很‘苦恼’。”闵森认为,在上述背景下,美国给出的实施碳关税的理由便显得有些“立牌坊”:一方面,担心公平贸易规则被破坏,未实施减排措施的国家的产品因未承担碳成本而具备低价竞争优势,国际之间将形成不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又担心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本国高耗能企业向没有执行减排措施的国家转移,在别的国家形成“污染天堂”,造成全球碳排放增加。
“但在看似环保的借口下,暗伏的却是发达国家谋求新一轮全球竞争中制高点的目的。”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黄志雄认为,所谓的“公平贸易”实质是美国通过碳关税杠杆将本国的碳成本转移到其他国家产品上;所谓的“全球环境治理”实质是美国避免本国企业向别国转移,带走技术和GDP。而这部分税收,可以为其创造一个新的税源,让其补贴国内企业。
“碳关税能够帮助美国等发达国家达到一般贸易保护手段所不能达到的目标,事实上已经演变为发展权与主导权之争,是发达国家建立霸权的新方式。”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看来,发达国家已进入轻型化经济,我国正处于重工业化发展的快车道,一半依靠煤炭等化石能源,在同样的碳标准下必然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解除发达国家的竞争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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