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水电企业不幸成为被处罚的典型
作为国有的水电开发企业,他们似乎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根本结症在哪里。他们一方面严格的按照规范和上级的要求,改进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面只是不断的催促政府审批部门,按照程序尽快审批他们的各种手续。然而,他们却不知道政府部门不肯审批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项目本身有问题,而在于社会因素。所以,他们的努力,始终得不到满意的结果,而有关政府部门也很难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只能毫无理由的拖延下去。然而,由于工程已经开始建设,企业自身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决策,要么接着干下去,或者完全停工。
最先敢于违规建设大型水电的,是一个必然把企业盈利放在第一位的民营企业。然而,政府部门虽然也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但却始终没有对其进行大张旗鼓的处罚。因为,客观地说,该水电企业的违规,确实是政府部门不肯按照程序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批各种手续的结果。如果公开处罚该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很可能会把相关的政府部门告上法庭。政府因为社会舆论的因素,不肯正常审批已经开工的工程的理由,恐怕很难在法庭上说服人。
然而,这种民营企业的违规而没有受处罚的先例,却给了我们的国有企业一个极大的误导。他们似乎认为,既然有人已经未批先建,政府部门也没有能把他怎么样,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如法炮制,以减少不必要的停工损失呢?这样就在国家严厉批评民营企业的违规行为之后,国营企业反倒大举跟进,相继出现违规先建。
可以理解在这种局面下,如再不出手处理,似乎政府的管理威信必然受到极大的挑战。于是作为政府部门的代表之一的环保部不得不收回以前不再挂风暴的承诺,再次使用叫停工程的环评风暴,来制止越演越烈的违规先建现象。好在叫停的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本质上就是政府的企业,所以,他们绝对不会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政府部门为什么在工程开工之后,不按期审批相关报告的责任。同时,处罚国有企业也能起到警示其他企业不准违规和提高政府管理威信的目的。
谨防环评风暴走进妖魔化水电的怪圈
环评风暴后,为避免这一国家严格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措施,对公众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国家环保部的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中,特别重申了 “水电在中国占有重要地位,在常规能源中,水能资源仅次于煤炭。西南地区集中了中国75%以上的水能资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确定,水能是可再生能源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的国家政策。
然而,现实当中环评风暴却在很多场合被引入歧途。一些国内外极端反水电组织和人士把这当成他们的一次意外胜利,开始合法的进行反水电的造谣宣传活动。某些媒体也不顾环保部的明确表态,把处理违规先建的环评风暴当成反对水电开发加以宣传。一时间各种攻击、诬蔑水电开发破坏环境的谣言迅速蔓延。一些媒体甚至不惜把一些冒牌的伪环保专家请出来,以批评企业违规为借口,公开的攻击我国的水电开发政策,污蔑我国的水电开发建设。很多污蔑水电的言论和理由与国外反华势力攻击我国的三峡建设、污蔑我国澜沧江上的水电开发如出一辙。使得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水电,进一步的被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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