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在全面监测的基础上评估了各类污染物入海量,结果表明:渤海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有可能被低估,各类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入海总量可能达300万吨以上。虽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比2005年明显减少,但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总体呈波动变化。
王斌说,近年来渤海环境污染呈现新的特点,即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趋稳,但局部海域重污染、复合污染形势严峻。具体来讲,渤海劣Ⅰ类水质面积变化不大,但Ⅳ和劣Ⅳ类水质面积有所增大且居高不下。同时局部海域复合污染形势严峻,水体严重富营养化、重金属和石油类污染、持久性有毒污染物污染同时出现。
近年来,渤海沿岸河流入海径流量总体减少,成为导致渤海盐度升高、河口生态环境改变、海洋生物产卵场退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渤海在2008年8月的低盐区面积比2004年同期减少了70%。低盐区面积减小将影响海洋生物种群的补充能力,对水交换能力弱的半封闭渤海生态系统形成危害。
“保证入海水量任务艰巨,环渤海地区本来就面临严峻的资源性缺水形势,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经超过其水资源承载能力。”胡四一表示,保障入海水量以维系区域良好水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要实现2020年入渤年均水量达400亿立方米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自然岸线和滩涂湿地被吞噬
经济发展与海洋环保的矛盾日益凸显
渤海一直是我国赤潮灾害高发区,近年来又出现新型海洋环境灾害——水母暴发,这些都昭示着渤海海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导致渤海生态环境退化、环境事件多发的主要原因,除陆源排污以外,当属海岸带超负荷开发和围填海。与水环境对渤海生态的伤害相比,围填海更快、更直接也更彻底地让自然岸线和滩涂湿地大量丧失。近年来,渤海海域围填海面积不断增加,滨海湿地面积锐减,近岸海域生态破坏严重。
“滨海天然湿地面积缩减,对渤海生态系统健康构成威胁。”国家海洋局专家介绍,随着渤海沿岸环境开发步伐加快,围填海规模迅速增大。2009年围填海面积达90多平方公里,比如辽宁双台子湿地本世纪初面积比上世纪80年代减少2/3以上。
由于围海造地、环海公路建设、盐田和养殖池塘修建等开发活动,渤海大量滨海湿地永久丧失其自然功能,或者成为生物群落较为单一、生态功能较为低下的人工湿地,湿地生态功能、社会效益得不到正常发挥。渤海近岸污染加剧,渔业资源减少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均与湿地面积萎缩存在一定联系。
从大背景看,环渤海区域海洋开发规模加大,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将日益凸显。目前相继有天津滨海新区、河北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沧州渤海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山东蓝色半岛经济区等区域开发正在大规模推进,向海要地欲望十分强烈。资料显示,渤海近期规划填海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规划岸线约占总岸线长度的2/3。大规模的区域开发,将给渤海海域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多龙闹海”已告终结
省部联动、海陆统筹的治污应该成为常态
此次的省部际联席会议上,国家发改委总结出了三条渤海环境转稳的经验,可大致概括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省部联动;海陆统筹,综合管理。
在《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出台前,渤海治污被称为“多龙闹海”,各部委、流域上下游省市都根据各自职能各行其是,导致渤海治污空喊多年而未见成效。这一规划出台后,除召开省部际联席会议,从2009年到2011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等9部门开展海洋环保联合执法检查,促进了地方联合执法,取得较好成效。
“比如编制辽河、海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海洋部门也成了参与者,过去不曾有过。”王斌说,这也符合国际上“从山顶到海洋”的治污路线,实际上就是海陆统筹、河海兼顾。
2010年3月,国家海洋局与环境保护部签署关于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联合启动陆源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示范研究、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等。
海洋环境保护专家指出,越是在海洋开发热度高涨时,越要坚决防止人为割裂陆海间资源禀赋、环境条件和功能定位的内在联系,避免不计代价片面开发海洋的行为。要积极推动海洋产业实现绿色发展,首先要守住环保门槛,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比如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开展规划环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海洋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海洋工程项目一律不批。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对于沿海工业区、工业企业和港口码头,要严格环渤海区域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各类涉海项目和沿海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降低和减缓海洋开发的负面影响。在过去6年中,环保部受理的环渤海三省一市建设项目中,批复项目环保投资为1928.5亿元,占工程总投资6.09%,对56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暂缓审批或退回报告书。
王斌表示,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提醒人们,加强渤海海域环境突发事件的风险预防与应急管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这就需要建立渤海环境监测、监测预警和应急系统及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海洋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和区域潜在环境风险评估预警及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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