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在中央政府的投资之外,地方政府对节能环保领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邓天佐:这涉及投资效率的问题。现在很多地方政府热衷于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对科技创新产业化起到很大的扶持作用,值得肯定和推广。但各级政府的支持形式多是从简单的计划到项目,从计划指令到政府拨款,没有建立一种市场化的项目监督约束和资金运行机制,个别地方甚至将产业引导基金违规用于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
此外,一些产业基金不去扶植初创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不愿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不愿承担培育新经济体必需的风险,反而带有太多功利色彩,热衷于投资规模、盈收已达可上市水平的Pre-IPO企业。以开通两年的创业板为例,经过多年抚育积淀的成熟科技创新型企业,很快被各类资本抢夺一空,地方政府如再不注重培育创新土壤,后续资金将面临优质标的物无处可投的局面!
《经济参考报》:您的意思是,并非没有足够的社会资金,而是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标的?
邓天佐:资金的供给方这一边,目前解决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已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大渠道。直接融资涵盖了种子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间接融资的主渠道是银行。
而在资金的需求方这一边,理想状态下估值高、成长性好、信用度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仍然相对稀缺。正因此,资金造成的流动性过剩,加剧了CPI的走高,为了防控通胀,“银根”又被不断收紧,最终造成了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日趋艰难的“恶性循环”。反过来讲,如果科技创新型企业能够为社会投资、银行信贷提供增值机会,这些逐利资金没有理由不顺应政府的倡导并支持之。
对于大中小企业要区别对待
《经济参考报》:在科技创新型企业方面,如何为庞大的社会资本尤其是游资,培养优质投资标的?
邓天佐:在社会资本最青睐的大中型企业方面,我们常说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创新动力和能力不足,可能是因为他们享有独特资源,基本垄断市场,不用创新就能获得足够利益。尽管现在单个科技项目的支撑强度已经不小了,几百万、几千万的专项资金比比皆是,但在调动大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方面,仍未必有效。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学会运用不同的资源组合,去推动不同的市场主体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对于大型企业,政策的调动效果远胜于资金。假如我们能制定一项政策企业销售额的百分之几必须投入科技创新,并且严格加以考核,有明确的奖惩条款,那么将极大调动大企业的科技创新积极性。此外,对于“企业科技创新投入150%加计扣除抵补所得税”的现有政策,多个地方在运用上还远远不够,政策成效远未显现。
《经济参考报》:在中小企业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前期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可控性较弱,且与其他中小企业不同,缺乏土地、厂房、设备等抵押物,对于商业银行等低风险偏好投资者“吸引力不大”。您怎么看?
邓天佐:虽然近期“银根”随着宏观调控尤其是货币政策而缩紧,虽然银行的资本约束会随着《巴塞尔协议》的修订而加大,但是,房地产和资源类企业靠得了一时、靠不了一世;未来五年、十年乃至二十年里,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一定是拥有自主技术且满足市场需求、包括节能环保领域在内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投资一个此类企业,等于培养了一个长期的优质客户即便存在一定的风险溢价,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利率等市场手段加以解决。
衷心希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市场和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金融工具、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尤其是要推动金融创新,消除或降低因金融创新不足带来的市场风险。例如,可以研究放开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利率高于(甚至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高风险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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