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新京报记者采访某违规电力企业的新闻报道也提到过:“电力项目先开工,再审批的现象在业界一直就有,这次环保部门出手相当严厉,停止了两大电力集团所有其他项目的审批,很可能是另有原因”。不管是不是真的另有原因,笔者认为,前一阶段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确实对电力建设企业产生了一种迷惑作用。
让人感到疑惑不解的还有许多。环保部新闻发言人在解释叫停工程的理由时也强调“水电在中国占有重要地位,在常规能源中,水能资源仅次于煤炭。西南地区集中了中国75%以上的水能资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确定,水能是可再生能源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但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杜绝大、小公司“跑马圈水”、“遍地开花”和干支流“齐头并进”的现象”。
这样的解释,虽然肯定了国家支持水电的政策没有变,但还是让人有点摸不到头脑。显然,如果违反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出现了“大、小公司‘跑马圈水’、‘遍地开花’和干支流‘齐头并进’的现象。”的水电规划就不应该得到国家的批准,其项目更不应该得到前期施工“路条”。此外,如果国家真的鼓励支持水电开发,似乎就不应该明知道已经正式开展前期建设工作之后,又不考虑工程施工的工期限制,莫名其妙的停滞环境评价的审批程序。
总之,国有独资企业实际上相当于政府的打工者,一般来说在项目管理问题上,只要政府部门发出的政策指令明确,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是完全没有必要去违规操作的。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判别是个别政府部门甚至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还是国家政策或者政府的意图发生了变化,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确实有一定的难度。此次所出现的国有企业违规建设被叫停的问题,应该说主要是我们国家政策和管理体制上的冲突所造成的。
不过,社会各界也普遍认为叫停着这几个工程也有某种积极的意义。客观地说在我国的电力建设上,最近几年确实出现了总体规模失控的现象。然而,尽管我国的电力建设总体规模过大,但是,我国水电建设的规模不仅不能说失控,反而应该说受到了压制。我们希望此次环保部的重拳出击,能够一举改变我国电力能源结构不断恶化的趋势。保证能源电力行业的科学发展。
目前有关政府部门已经派出督察组,监督解决违规建设问题。它至少可以结束目前名义上我国政策大力支持的水电开发项目,被无休止的拖下去的局面。既然已经被叫停,政府管理部门必然就会拿出明确的处理意见,不会再让企业管理者和全国的民众总是在无休止的猜测了。从这一点上看,即使被叫停的金沙江中游的水电项目,比起至今还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怒江的水电开发,还应该算是幸运的。我们相信,通过这次事件的处理,将会推进我们国家的体制的改革,有助于解决好国家科学发展与政府管理体制的矛盾。(文/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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