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潜力仍不小
实际上,2011年工业节能的指标也难以完成。虽然还未发布全年数据,但前三季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56%,与3.4%的规划目标相差较大。
那么,“十二五”期间是否还具备足够的节能潜力?
对此,清华大学教授齐晔将目光瞄准了“万家企业节能行动”。
据悉,“十一五”期间,我国开展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提前1年完成减排目标。2011年末,国家发改委将该计划扩展到近万家,包括了能耗在1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占工业企业总能耗的85%~90%,力争到“十二五”末节能2.5亿吨标煤。这一数字在我国“十二五”6.7亿吨标煤的节能目标中,仅占38%。
齐晔指出,我国大企业的节能潜力很大,但现在的节能贡献和它们的实力并不匹配,应该发挥更大作用。
原济南钢铁集团副总经理温燕明也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以钢铁为首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节能潜力仍然很大。
“过去在生产流程中,人为地把能量转化和产品生产分开,发电厂只发电,钢铁厂只生产钢铁,因此浪费了很多能量。”温燕明建议,采取多样化的工艺流程,如余热发电、废气制化工产品等。
“有句话叫搂草打兔子,但是钢铁厂过去不仅没打兔子,就连看见钻石也没捡。几大高耗能行业都是如此,存在大量能量浪费。”温燕明打比方说。
对于这样的新课题,温燕明指出:“过去产品研究多,能量转换研究少,现在需要转变观念。”
不过,温燕明同时指出,仅通过普及现有技术也能大幅节能。例如,我国钢铁厂自发电率目前为30%,最高水平达到70%,而日本的比例更高。如果将全国自发电率都提高到70%,就能多出40%的电,按照全国7亿吨钢产量计算,仅这一项就能产生500多亿元经济价值。
合同能源管理很有想象力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首次正式提出要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产业。
在《规划》指出的我国工业节能仍存的五大突出问题中,有两项涉及节能服务业,分别是:市场化节能机制尚待完善,企业节能内生动力不足;工业节能管理基础薄弱,节能服务能力与市场需求发展不相适应。
因此,《规划》明确提出,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产业体系,培育1000家具有较强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节能项目融资担保等方式,为九大节能工程的实施提供支撑。
分析人士据此指出,到2015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年产值将突破3000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有望达到1500亿元。
“合同能源管理在未来很有想象力。”方正证券资深投资顾问潘益兵说。
《规划》还提出,鼓励重点用能企业依托自身优势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行业提供节能服务。
依托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安徽新创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这样一家企业。该公司副总经理吴朝刚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公司刚刚起步,但目前国家减碳政策正在慢慢明确,“我们看好这个市场”。
齐晔也认为,很多从大型企业独立出来的节能服务公司实际上能力比一些专业公司还强,一旦国家政策明确,很多企业将投身其中。
不过何平指出,我国“十二五”时期还很难形成完全市场化的节能体制,是从行政手段向市场手段过渡的阶段。“‘十三五’也许能建成市场化工业节能体系,我对工业节能的前景很乐观。”何平说。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