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八条”升格为“国十四条”;天然气年内涨价可能性加大;年内不再审批“两高”和“过剩”行业扩产;对能耗超限单位收取惩罚性电价
中国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以确保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继4月底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之后,昨天,国务院再次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同日,国务院以“国发12号”文号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将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内容固化为政府红头文件,下发全国。
“铁腕”淘汰落后产能
在昨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要强化行政问责,对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好的要给予奖励,未完成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职。
国务院4月初发布的文件显示,2010年中国需要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
温家宝昨日强调,要“采取铁的手腕淘汰落后产能”。根据昨日发布的国发12号文要求,各省需要在本月20日前将各自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分解到市、县和有关企业,并确保这些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过去4年中,中国的节能减排工作特别是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从节能工作看,去年中国单位GDP能耗仅降低2.2%,不及此前三年的平均速度,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38%,距离20%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而根据新华社的报道,去年三季度以来,中国一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耗强度下降趋势减缓甚至由降转升”,在2010年仅剩下8个月的情况下,中国的节能减排形势可谓十分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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