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2009年8月13日至19日,自治区环保厅先后在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组织召开了现场办公会,全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现场办公会上,自治区环保厅潘彦昭副厅长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级责任制及周报、专报制度,强调对未能按期完成自动监控工作的重点监控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实行挂牌督办。自治区环保厅、盟市环保局与19重点监控企业以及中国联通系统集成公司、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等建设单位共同签署了《2009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责任状》,以责任状为抓手落实各方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期限。
会议期间,潘彦昭副厅长带队考察了满洲里污水处理厂、扎兰屯污水处理厂、扎兰屯热电厂、木里图污水处理厂、通辽发电总厂、赤峰市元宝山发电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等6家企业,对企业的生产治污、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脱硫电价及污水处理费的补偿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督促企业加快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步伐,提高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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