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抑制、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而不是增加税收。太低的税率对企业没有约束力,环境税不是征收得越多越好。
业内人士认为,在税率设计上,最适宜的税率应等于最优资源配置下每单位污染物所造成的边际污染成本。在实践中可采用弹性税率,根据环境治理的边际成本变化,合理调整税率,同时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污染程度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目前环境税的税率和标准还不够细化,但基本设想是借鉴国际经验,形成可操作方案。“世界各国都是有各自的实践,只有极少数小国家比如东欧的两个小国,现在是按照测算实际排放来征收碳税,一般都是按照零标准换算过来征收的。”
今年年内恐难推出
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共提出13条意见,其中第四条提出“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努力转变发展方式”,第九条提出“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6月5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征收企业环境税已被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的重要议事日程,条件成熟时会推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表示,征收环境税势必引发物价上涨;而上半年经济下滑,因此,今年年内推出新税难度较大。
“开征环境税是大势所趋。但目前环境税目、税种以及试点如何展开等都需要明确,估计会在两到三年内开始实施。具体还要看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等部门如何协调确定。”业内人士表示。
条件成熟时出台的环境税,其实面临着许多问题。
如环境税是地方税种?还是地方和中央共享?“共享不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而单纯地方税容易引发以收税、增加税收收入为目的的现象,忽视了环保的要求。”一位参与研究课题的专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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