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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时评:回收管理条例能给废旧家电好的归宿吗?

发布时间:2010年9月22日 来源:中关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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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酝酿、讨论、争议近十年的废旧电器电子回收处理,将于2011年元旦起实施。这将此前分散于众多家庭手工作坊中的零碎产业,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聚集成一个全新的环保回收拆解产业。


  在催生一个巨大的循环经济利益体时,也直接增加制造商在中国市场的运营成本。当前在全球范围内环保拆解产业都通过建立补贴基金支撑发展的背景下,中国补贴基金虽然由制造商缴纳,但作为产业受益者的销售商和消费者,也应承担责任。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共同发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以及目录制定的规定。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五类产品入选。这为2011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供了具体的方向和动力。


  《中国企业报》记者注意到,条例是于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2月25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正式签发,到第一批目录出来已过去了2年多。目前,距离政策实施仅剩3个多月时间,但备受制造商关注的回收基金缴纳标准、缴纳方式等问题仍未公布。


  条例的实施将会为我国消费电子产业的发展带来哪些影响?又将会给整个产业链的商业价值再造带来哪些机遇?还将会给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使用者、回收商、拆解商带来哪些冲击和帮助?特别是明年起第一批目录中所涉及的生产商又将缴纳多少基金,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水平又将如何划定?带着这些问题,《中国企业报》记者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和采访。


  形成循环经济效益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一位参与政策制定的人士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第一批目录的发布意味着从明年起条例的实施便有了内容和载体。就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短期内不可能对所有的电器电子产品都强制性实施回收,因为还缺乏足够的回收拆解能力。


  此前,《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到,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9个试点城市就曾有许多废弃家电放在消费者家中来不及拉走,很多拆解企业的露天草坪上都堆满了来不及拆解的产品。


  在上述知情人士看来,当前家电回收的最大问题就是物流体系和拆解体系的匮乏。多年来,我国家庭内的电器电子产品不是超值服役,就是流入了一些“走村串巷”的废品收购商手中,由于缺少专业的设备和经验,不仅造成了铜、铁、塑料等资源的浪费,也引发了极大的环境污染。


  “实际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是一块很大的市场商机,属于国家大力推动发展的循环经济范畴。”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会长王建曾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他还进一步指出,家电中含有大量的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等资源,完全可以进行二次回收处理后再利用。目前,日本对家电中的铜、铁、塑料循环再利用率已高达50%以上,这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记者了解,截至2009年,我国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主要家电产量近5亿台,出口量达2.4亿台。最为重要的是,我国已从前几年开始步入家电报废换代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通过建立规范的回收处理体系,实现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资源,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将会给予回收、拆解企业不同的基金补贴,从而保证他们的正常运营。


  一位政策参与制订者表示,目录是成熟一个增加一个,有别于欧盟,可以摸索经验、减少生产者缴纳基金的盲目性。未来,手机、复印机、打印机、厨卫家电、工业家电都将逐步纳入拆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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