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在大气环境质量出现了从“量的变化到质的好转”的拐点后,目前又发起水环境攻坚战役,决定用2~3年时间,彻底扭转水环境污染严重的现状,建设“天蓝水碧”的山西。
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山西省地表水环境污染严重,2005年,重度污染(劣Ⅴ类)断面占监测断面总数的88%。经过不断治理,山西省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6月,山西省省委书记张宝顺在观看蓝天碧水成就展时说,山西省大气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美化、绿化造林、企业节能减排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水体质量、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整体环保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蓝天碧水工程”应该在山西省再打一个更高水平的战役。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表示,山西在决胜空气质量攻坚战后,再次发起水环境攻坚战役,决定用2~3年时间,彻底扭转水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真正实现“天蓝水碧”。
水环境治理实行官员问责
为了确保山西省水环境治理见到实效,山西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加大治污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治污措施,按规划加快实施,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规划目标。
随即,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山西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等6部门制定的《山西省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包含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方式、明确奖惩措施4个方面。
《办法》指出,各市政府是实施专项规划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当地水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省直各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考核内容包括水质指标(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和项目指标(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率)。其中水质指标70分,项目指标30分。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山西省环保厅将会同其他部门对各市上一年度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于每年4月底前将考核结果向省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并将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考评为优良等级的地区,将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未通过考核的地区,市政府应在30天内向省政府做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省环保厅将暂停对该地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新增排污总量指标的审批。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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