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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节能减排成绩突出省(市)减排工作成果及经验介绍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8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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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十一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上海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和率先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2010年上海市COD和SO2减排比例分列全国第一和第二。


  抓住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为全面完成污染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一五"期间,上海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30余座,污水处理能力从"十五"末的471万吨/天提升到684万吨/天,城镇污水处理率从70.2%提高到81.9%,污水管网累计达6840公里;累计建成了1412.4万千瓦机组的脱硫设施,同时关停了178.4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建设了外高桥电厂和石洞口电厂脱硫石膏煅烧示范线,解决了脱硫机组的后顾之忧;按照"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的要求,持续推进10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凸显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亮点,有效地挖掘了企业减排潜力,实现了早减排、多减排。一是建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十一五"期间共安排了约30多亿元,专门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项目。二是加强重点减排项目的政策激励力度。制定并落实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和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延续了郊区污水厂网建设补贴等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减排关键工程实施。三是落实超量减排奖励政策。先后制定了COD超量削减补贴政策和SO2超量削减奖励政策。2008年~2010年,共有98家(次)污水处理厂和28家(次)脱硫燃煤电厂享受超量削减奖励政策,总奖励金额达到3.8亿元。


  以"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以抓落实为突破口,建立污染减排常态长效机制。从2000年起,上海市按照"四个有利于"和"三重三评"的原则,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选择市民普遍关心的5项重点,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治理,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切实推动"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上海市将污染减排的推进、管理和考核列入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市区联动"的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部门狠抓组织落实、协调推进和政策保障。城投公司、电力股份公司等责任单位按节点要求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加强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各区县政府按照"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措施,为完成全市污染减排目标做出了应有贡献。


  陕西


  打赢减排反击战


  “十一五”期间,陕西省污染减排工作在开局不利的情况下,顶住了GDP年均增长14.9%带来的污染减排压力,积极采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最终超额完成减排任务,赢得了西部第一的位置,打了一场漂亮的减排“反击战”。


  在逆境中艰难起步,形成了共同推进的格局。“十一五”初期,陕西省经济开始加速发展,但全省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却没有改变,加上高消耗、高排污的传统发展方式,导致2006年两项减排指标不降反升。环境质量更是不容乐观。境内的渭河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近27万吨,超过环境容量的4倍。10个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有242天~305天,酸雨频频出现。为此,从2007年开始,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被列为全省综合性考核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建立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人大、省政协每年都把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作为执法检查和民生监督的重点;省环保厅强化了污染减排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主体、环保监督,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


  加快建设步伐,减排工程提前一年实现规划目标。5年来,陕西省把燃煤电厂脱硫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统一资金、统一安排、统一检查考核。2010年底,全省火电装机容量达到2236.1万千瓦,其中10万千瓦以上共50台燃煤机组建成脱硫设施,占总装机容量的93.3%,是2005年的17.4倍。按照“企业建厂,政府建网,企业运营,政府监管”的建设运营模式,全省共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73座,日处理能力达到254.25万吨,是2005年处理能力的4.6倍。渭河流域更是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家要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目标。


  落后产能大量退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把淘汰落后产能、产业结构调整作为优化全省经济发展方式的首要突破口,通过坚持产业政策引领节能减排、推广先进技术挖掘减排潜力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行业的快速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并呈现出区域产业特色。


  经济政策发挥效益,长效机制逐步建立。5年来,通过实施“以大带小”、“以奖代补”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建立起一套标本兼治的激励约束机制。2010年,重点开展渭河上下游水污染补偿,渭河干流4个市上缴290万元生态补偿金;经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陕西成为西北首家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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