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有望形成
——访标准普尔全球碳市场部执行总经理威尔金斯
在2010年12月举行的坎昆会议首度出台了涵盖所有主要经济体减排目标的全球性协议;与会经济体还同意继续推进 “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商定工作。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联合国气候谈判向着出台有法律约束力全球协议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对此,标准普尔全球碳市场部执行总经理迈克尔·威尔金斯1月18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指出,全球各经济体仍需付出努力应对气候变化,而 “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与第二承诺期之间出现断档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他同时表示,全球碳交易市场可能在2016年正式形成。本地碳交易市场的成熟及其与海外同类市场的联系,将有助于中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尽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京都议定书”
第二承诺期有断档风险
中国证券报:您在2010年底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变所进行的融资,需在“强力政策”助推下才能实现。“强力政策”指什么?二十国集团(G20)机制是不是必要的政治动力来源?
威尔金斯:“强力政策”当然是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协议。在当前各经济体分别采取措施、国际社会也通过各种渠道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需要一份全球法律协议来保障此项工作的确定性,这样才能使更多资金流入相关领域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发展。
作为主要经济体的磋商平台,G20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助推作用显著。更重要的是,联合国谈判框架有可能需花费三至五年才能实现有法律约束力全球协议的出台,这就更需要G20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去年在多伦多和首尔的两次G20峰会均针对联合国气候谈判发出积极呼吁,从这个角度讲,坎昆气候大会取得实质性进展并非偶然。
中国证券报:如果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协定需要三到五年才能出台,是否意味着 “京都议定书”的第一和第二承诺期中间将出现断档?
威尔金斯:是的,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就会中断,各经济体自身以及国际社会的相关工作将继续得到推进。需要强调的是,有法律约束力全球协议难以快速出台,并不仅仅是 “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问题。我们需要这个法律协定能够切实达到应对气候变化的效果,但事实上,目前各经济体所做出的减排承诺,尚不及阻止全球气温过快变暖所需的2/3;而全球减排资金来源等相关问题,也将在各经济体政府及其企业之间进行激烈“讨价还价”后方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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