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规划正式发布。
近日,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三部委联合对外发布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
“这标志着地下水这一战略资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正式、高层次的纳入国家层面的决策。”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在《规划》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规划》确立了未来十年的两个有限的目标,即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调查评估、污染防治、修复试点这三项主要任务。为此,国家将在未来投入346.6亿元,其中迫切需要开展的优选项目需投资88.8亿元,重点项目需投资257.8亿元。
“由于地下水的修复技术极其复杂,我国地下水修复处理的技术能力相当薄弱。因此《规划》会带动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环保部污染防治司饮用水处处长石效卷对本报记者表示,“地下水处理的相关产业将成为环保产业一个新的增长点。”
投入27亿查545万平方公里地下水污染
全国浅层地下水资源37%达不到三类水质
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是《规划》确定的未来五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规划》显示,全国地下水资源量多年平均为每年8218亿立方米,其中北方占30%为2458亿立方米,南方占70%为5760亿立方米。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地下水的开发量也在逐步增加,由上世纪70年代的570亿立方米跃至2009年的1098亿立方米,地下水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均来自地下水;全国655个城市中,超过60%的城市有地下水饮用水源。
我国地下水污染调查工作刚刚起步。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陶庆法在《规划》发布会上介绍,根据2000-2002年国土资源部“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南方优于北方,山区优于平原,深层优于浅层”。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评价,全国浅层地下水资源有37%的面积达不到三类水质标准。
同时,国土资源部从2005年起,开展了华北平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淮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的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调查面积为44万平方米,采集和检测地下水样品1.2万多组。以重金属、“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微量有机物为重点调查对象。
调查发现,主要城市及城镇周边地区地下水中普遍检测出有毒微量有机污染物指标,检出率较高,表明普遍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但是超标率较低。 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铅、砷检出率达到45.7%、39.1%。
“尽管我国对重点区域的地下水质量方面有了大致的了解,但尚未系统开展全国范围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的调查评估,难以完整描述地下水环境质量及污染情况。”赵华林对本报记者表示,“因此《规划》将地下水污染调查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根据《规划》,国家将投入27亿,开展区域和重点地区共545万平方公里的地下水污染调查。其中,区域调查按照1:25万比例尺以上的精度,包括盆地和低山丘陵地区的调查,覆盖所有地下水开发利用区和潜在开发区,调查面积为440万平方公里;重点地区开展1:5万比例尺精度的调查,部署在地市级以上城市人口密集区、潜在污染源分布区和大型饮用水水源区,调查面积为105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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