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前不久举办的第十届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措施,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十一五”的发展实践表明,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不仅不会阻碍我国发展进程,反而提高了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了技术进步和能效的提高,为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还培育出一个初具规模的节能环保产业。
解振华介绍,今年我国将陆续发布“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此外,我国还将采取一些重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和燃煤脱硫脱硝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等循环经济的重点工程。
——抓好重点领域,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的重要措施。加强预测预警,按季度发布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深化循环经济的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的典型经验,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的“十百千”示范。即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创建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乡镇,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由试点向示范推广的转变。到2015年,资源产出率比2010年要提高15%。
——开展低碳试点。深入开展5省8市低碳试点,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低碳发展模式,率先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开展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的试点,大力推动全社会的低碳行动。
——完善经济政策。继续深化资源型产品的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关系,在全国同步开展居民阶梯电价试点,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区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支持地方在国家规定的地方上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的实施力度。
——健全体制机制。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问责制,完善节能环保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研究确定高耗能产品和中端用能产品的能效与领先水平,制定领跑者的标准,加快标准的更新换代,推行合同能源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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