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河北将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加快设区市、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到2013年,设区市、县(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85%。加快人口集中、污染集中和环境敏感地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3年底,省级重点镇和目前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
加大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规范管理力度,加强运行监管,到2015年,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达到80%以上。(河北青年报 记者 杨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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