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供热计量是一项关系到节能减排大势的工程,而对于老百姓来说则是一项关系到冬季供热的暖心工程。“十一五”期间,国家就出台一系列文件大力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前不久,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又明确指出,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与国家推进的力度和高涨的热情相比,各地虽然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供热计量似乎一直不温不火,很难“热”起来。北京也是如此,如何让供热计量这把“火”烧得更旺,成为相关部门在“十二五”期间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公共机构率先垂范
2010年,《北京市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明确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二步节能居住建筑计量改造、三步节能居住建筑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后又按照国家要求,将这一任务提前至2013年基本完成,并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
前不久发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供热发展建设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北京将以“公建推进、居民试点、节能改造”为重点,新建建筑及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2012年基本完成既有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2013年完成1.5亿平方米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作为世界性的国际大都市,北京的公共建筑数量多、体量大,供热面积大,供热能耗比重大,节能潜力显著。为此,北京市将公共建筑作为供热节能的重点,确定了公共机构率先垂范的原则。2011年6月22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机构供热计量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内容、阶段性目标和改造对象。《通知》指出,2011年10月31日前,公共机构在建筑入口安装热量表、系统温度调节控制装置的工作全部完成;室内温控阀安装工作原则上应完成50%以上。从2011年至2012年采暖季起,公共机构实行供热计量收费。2012年6月30日前,公共机构供热计量改造工作全部完成。改造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经调研确认具备改造条件的市属公共机构923家,区县改造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经调研确认具备改造条件的区属公共机构4389家。这意味着还有5个月时间北京就将有5000多家公共机构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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