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保护部、保监会联合启动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希望借助保险手段防范风险。然而这个借鉴国外经验、被业内认为能实现多赢的市场化解决手段却在多个省份遭遇推广难。时隔6年,在环境保护部、保监会再度密集推介环境污染责任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一项把市场手段运用到环保领域的有益尝试。它以被保险人的污染物排放、泄漏等,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当发生突发性环境事故时,投保企业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石化武汉分公司是湖北省早批试点企业之一。这家公司最大赔付额500万元保险金,已连续5年每年缴纳保费8.2万元。公司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刘学东说,环境污染风险大,赔付的对象又不止一两个,在巨大的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面前,企业耗不起。他表示,专业人做专业事,加入了环境污染责任险,一旦险情发生,不仅受害者可以及时得到赔偿,企业也可避免高额赔偿带来的风险。
“看上去很美,但实施情况远不如预期乐观,重拳打在了棉花上。”中国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责任保险部总经理艾宏总结试点5年的感受。
据介绍,2007年环境保护部、保监会联合启动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后,湖北入选最早一批试点省份,2008年湖北即推出地方实施细则。全省约有400家企业在环境险试点范围,年保费规模5000万元左右。然而,这项看起来能降低风险、实现多赢的办法却难以获得市场青睐,“5年累计投保企业不足总量的1%。”艾宏说,试点省份情况差不多,外资企业集中的东部沿海省份投保面大一些。
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提供相关经营情况统计显示,2008年承保企业只1家,保费3.19万元;2009承保企业9家,保费40.9万元;此后两年,承保企业有所增加,达到34家,保费也上升为113.56万元。从2012年开始,环境责任险的推广又陷入僵局,至今只增加了一家参保企业。
违法成本低企业不愿投保
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广难,环境污染事件却不断出现。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一年湖北省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问题达492件,包括黄石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钟祥砷污染等区域性、流域性的环境污染事件。
“环境污染责任险不是没有市场需求,而是因为违法成本低得企业认为没必要掏钱买保险。”艾宏说。事故发生后,赔偿额不高,不痛不痒;赔偿额高,企业一走了之,由地方政府收拾“烂摊子”,扭曲与错位让企业看不到参加保险的好处。
“推广环境责任险要吃不少闭门羹。”采访中一名基层保险销售员诉苦,增加企业投保不少是利用财产险的客户资源。
湖北省环保厅通过5年试点分析,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广难是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试点工作开始之初向试点企业推荐环境污染责任险,一般都会拒绝。这项保险缺乏法律保障,也是制约其推广的一个关键因素。
从保险公司角度看,需求不旺使其缺乏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动力。专家坦言,保险业讲究的是大数法则,也就是通过大基数的群体缴纳保费的方式,将风险分散,防范个别风险。绝大多数企业不去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而少数高危行业出于风险转移的想法要买,保险企业也难以承受。这也造成目前较多保险公司仍对其保持谨慎观望态度。
污染治理亟待推进市场化、社会化
面对试点中的无奈,今年1月底环境保护部联合保监会发文,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试点推至全国,并将这一险种列为强制责任险,未来企业是否投保直接关系到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等。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保监局局长左绪文评价说,在法律法规缺位的情况下,通过国务院的法规性文件和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这些约束性手段,其强制性的确有限。他建议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过程中,增加有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则,尽快建立高污染风险企业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除解决环境污染赔偿难题外,相关法律专家认为应以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为契机,推动污染治理和防范市场化、社会化,让有经济动力的保险企业参与到社会管理体系之中,优化防污治污流程。一方面环境污染责任险成为相关企业获得相关许可的前置条件,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是企业,在承保时为避免自身风险,不会承保环保措施不到位、污染风险太大的企业,从而倒逼企业进行环境整改,客观上将环境风险控制前移至许可之前。
目前,湖北省正在研究落实新试点方案,今年将着重在重金属污染企业中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并调动保险公司积极性,通过增加产品供应量培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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