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获悉,深圳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交通局等部门起草的《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2009-2012年)》(以下简称《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立即组织实施。
《深圳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方案》提出力争到2015年私家车中新能源汽车能够得到广泛应用,全市新能源汽车总数要约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10%。
该《方案》提出了深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目标,表示力争到2015年,公交大巴全面采用新能源汽车,公务车大量应用新能源汽车,私家车中新能源汽车得到广泛应用,而充电设施网络建设延伸至珠三角地区,全市新能源汽车总数达到15万辆以上,约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10%。
中投顾问新能源汽车行业研究员李胜茂认为,该《方案》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涉及车企、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商业化,此《方案》一旦通过,将有利于扫除新能源汽车推广中遇到的瓶颈,有望大大加快深圳,乃至刺激整个珠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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