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的《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在厦门开展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和碳减排量交易试点,福州和厦门率先开展节能率65%的工程示范。
其实,在2009年底,厦门就出台了低碳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更为具体的城市交通、建筑、生产领域的低碳规划,也于去年相继问世。
先垫资,省下的钱再补偿
2008年,厦门着手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统计,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2009年,确定了各类型建筑用能限额标准,比如,大型政府办公建筑的基线值为每平方米30公斤标煤,大型商场为每平方米60公斤标煤。
“高于基线值却没超过每平方米5公斤标煤的建筑,主要通过节能运行管理来降低能耗;超过基线值每平方米5公斤标煤,就需要进行改造。”厦门市建筑节能办主任张建全介绍,当时厦门264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21栋需要加强节能运行管理,63栋需要改造。
改造遇到资金困难,怎么办?“我们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降低能耗,最好的办法就是走‘合同能源管理’这条路,即与节能改造服务公司合作,改造费用由它先垫付,改造后每年省下的资金,对服务公司进行补偿。
去年10月,天虹商场与深圳建科院签订合同能源管理改造协议,由深圳建科院投资300万元,对天虹商场大西洋店的空调、照明系统进行能耗改造。今年1月,该项目改造完成,预计每年将减少200万千瓦时电耗、节省160万元。根据协议,前三年省下来的资金,作为深圳建科院的成本和盈利,三年后节能改造设备全权移交给天虹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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