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举例,如果重大污染事件发生在美国,当地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环境利益受到损害的非政府组织或个人都有可能委托专业的自然资源损害评估机构启动评估程序,开展损害的评估工作,“比如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美国已经启动他们的自然损害评估程序。”发达国家针对生态损失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评估与赔偿制度,尤其是美国建立的由《清洁水法》、《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石油污染法》等构建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赔偿体系,就生态损失赔偿主体和对象、评估程序与方法、赔偿范围和赔偿金确定等制定了非常详细的规则。
据悉,目前环保部和司法部正在制定具体环境污染损失计量标准,期待该项标准能够真正发挥威慑作用。
差距国内:违法成本偏低 罚款数额缩水国际:政府出面诉讼 追讨民事赔偿
广东省社科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王丽娟助理研究员表示,环境成本长期被低估,也反映在我国出口的一些产品价值偏低,偷排污染后的违法成本大大低于其治理成本,这就造成企业宁愿被罚款也要偷排。专家们建议,环保体系能够垂直管理,“从执法上看,环保这样能脱离地方政府限制的纵向的管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使得监督机构敢管敢罚。”
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暨南大学法学教授李伯侨表示,对于一些造成严重污染的事件,西方国家有集团公益诉讼制度,即政府可以损害公共利益为由,起诉污染企业,为受害者追讨民事赔偿。但国内的公益诉讼仅局限在刑事案件,对污染事件的处理大多局限在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在民事索赔上仍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受害者如果主动起诉的话,往往因为单打独斗、取证困难等问题,难以与企业抗衡。如仅仅依靠政府的行政处罚,由于技术手段限制、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往往存在利益联系等原因,罚款数额就会缩水,像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处罚3000万,对于一个年利润近50亿的上市企业来说,根本罚不到痛处。
专家们表示,相信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将逐步完善、执法力度逐步提高,企业的污染成本也会增加。
一场马拉松官司持续18年
事件回放
95亿美元,厄瓜多尔法官尼古拉斯·桑布拉诺宣布的这项裁决,结束了一场始于上世纪90年代、持续了18年之久的马拉松官司。
据了解,这个由雪佛龙背负的天价罚单,最初并非由它亲自造成,肇事者是2001年雪佛龙并购的德士古石油公司。
1993年,该案最初在纽约一个联邦法庭审理,原告为大约3万名厄瓜多尔土著居民,被告则是美国石油生产商德士古公司。据原告指控,被告德士古公司于1972年—1990年间在厄瓜多尔北部亚马逊河源地带的钻探活动给当地地下水、河流、沼泽地带造成严重污染,导致当地癌症发病率高出厄瓜多尔平均水平一倍,1000多人死于与污染有关的癌症,数万人因污染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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