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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中国二噁英排放达欧盟标准 接近无危害

发布时间:2011年6月17日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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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环境署二噁英专家组成员、中科院教授郑明辉认为,就二噁英而言,如果排放达到欧盟标准,就已经比世界上任何城市的空气都干净了。要是怀疑0.1的安全性,就等于怀疑我们现在还能不能呼吸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学院专家曹明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发达国家采用焚烧方法处理垃圾占相当的比重,尤其在日本、欧洲、美国东海岸等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和地区。在日本,75%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都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在一些环保意识较强的北欧国家,很多垃圾发电厂都建在城市中心。


  担忧来自信任缺失


  尽管面临诸多的争议,我国的垃圾焚烧发电近几年也取得了较快发展。2011年3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推广焚烧发电。作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垃圾焚烧发电将在“十二五”期间获得国家层面的大力推广。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已有多个城市建起了垃圾焚烧发电厂。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周边的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等构成北京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在这里经过处理后,不仅可以用来发电,还能绿化、供暖、用作有机肥,成为绿色能源。高安屯采用了国际上比较通用的“3T+E”焚烧技术,保证焚烧炉燃烧温度始终控制在850℃以上,这是最大限度降低二噁英含量的关键。


  5月28日,海南省首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竣工投产,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200吨,年处理垃圾40万吨,年上网电量1.23亿千瓦时,减少垃圾堆放填埋量36万吨。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欧盟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乡和建设部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徐振渠指出,目前我国二噁英控制执行的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欧盟标准,就运行实践而言,二噁英的排放量低于0.1ng-TEQ/Nm3,我们以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条件,执行世界上最发达国家的标准,公众是否可以考虑理解接受。


  对于公众的担忧,曹明德认为,相比于垃圾焚烧发电自身的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公众的担忧和顾虑更多的则是对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管理缺乏信任,因此才导致垃圾焚烧发电不断引发争议。


  曹明德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更严格地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开、环评公众参与以听证会形式为主、环境监管信息向社会公开等措施,减少各方的不信任。针对所有垃圾处理设施,建立独立公开网站,最大程度地公开相关的环保信息、现场检查与在线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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