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问题,吴道洪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继续完善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惟一的专业、高效资本项目对接平台——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平台,促进项目与资本的对接,为资金提供方和需求方搭建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为促进节能服务企业融资提供实质深入的服务支持。
而日前,由多家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产业基金联合发起的中国环境能源资本交易中心也在北京成立。
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主任杨秋生介绍,这一节能服务平台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应用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和检索技术,将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产品、人才、市场和信息等资源进行资金与项目对接,用资本力量促进节能产业发展。
参与该平台的机构包括北京日川联合能源投资公司、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远望资本、北京国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也加盟这一节能服务平台。
价格杠杆撬动节能
在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效与投资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伏秋看来,政府应发挥财政、税收、价格、金融四大经济杠杆作用撬起节能“巨轮”。
首先在财政方面,鼓励节能应纳入政府公共预算支持范围,在政府预算的分配结构中,将节能放到优先位置,增加节能的预算投入。中央财政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要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整合政府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强化节能投资力度;要更多地运用贷款贴息办法,来带动更多的银行贷款对节能项目给予扶持。要规范、整合能源领域的各类政府性基金,扩大应用范围,增加节能的支出项目。
税收方面,对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具体可包括:投资抵免,直接优惠,加速折旧;对关键性的、节能效益显著且价格等因素制约其推广的重大节能设备和产品,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定的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对符合一定标准的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方面可适当给予一定的减税或免税政策;对节能建筑实行零税率政策;研究设立能源税;尽快开征燃油税。
价格方面,加强和完善有利于节能的电价政策。在电价改革中,要考虑实行环境折价,使发电外部成本内部化;对高耗能行业要坚决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售电侧峰谷分时电价,适当扩大峰谷价差和实施范围,同时研究制定可中断电价、阶梯式累进电价等新的电价形式,引导全社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电煤价格实行市场化改革,由市场的供求关系确定电煤价格。
金融方面,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贷款,政府可考虑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节能信贷比重;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大力推进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节能转贷款和担保贷款业务。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发展再担保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提高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