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社会充电站还是公共交通充电站,深圳都采取企业自主建设,自负盈亏的模式。”陆象帧说。这一模式颇具阻力,建设企业面对盈利模式不明,甚至连运营模式也不明的前提下,初期建设更倾向于完成政治任务。
除了上述因素外,是否还存在其他的复制阻力呢?
“除了资金及运营风险外,技术方面也有难度。”宁国宝认为,“车辆的设计、电池的应用环境都会因使用环境的变化而呈现出不同的使用效果,也许深圳可以,但是东北、新疆等酷寒地带就难以大规模适用这一模式。”
“没有相关的补贴机制,即使在充电站建设的土地供应上,也会因各个政府部门的出发点不一而难以顺利进行。”深圳供电局的一位人士称。
由此看来,“深圳模式”确实存在其特有的特殊性,难以被其他城市所复制。
模式如何创新
“电池厂商承诺的4年质保期过后,如果第5年时动力电池无法在大巴上使用,普天就要重新购买电池,对于普天具有很大的风险。”山东省某新能源试点城市官员对此深表感叹,“即使我们政府提供担保,也很难在我省找到这样的企业主动承担风险。”
合肥科技局某官员表示,深圳最起码还有比亚迪、比克等众多动力电池厂家,我们合肥连像样的电池企业也都没有,很难形成坚实的产业链条。
“国家提出商业模式的创新,更多是出于培育市场的目的。” 面对模式创新上的种种困境,宁国宝强调,“深圳模式有其特点,其他城市也有各自特点,各城市可以根据自身不同情况来发展商业模式。”
宁国宝指出,目前商业模式的各参与方,更多的是考虑未来两、三年后的市场盈利,现阶段均处于市场培育阶段。
尽管商业模式很难有固定的模式,但是成功的商业模式却具备一个共同的条件。宁国宝认为:“就我个人来看,只有符合整车厂、地方政府、工程建设方、运营服务方、国家电网等各能源服务方的利益诉求,才能称之为成功模式。”
南方电网某负责人表示:“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急不得,要一步一步稳扎稳打,在尝试和摸索中不断发展。”
“一直以来,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不配套、用户使用不方便,产业链各方各自为政,产品成本高、标准不统一,是阻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商业化应用的最大难题。”上述人士指出,融资租赁模式还是一个全新的尝试,还需要完善。在未来商业模式的发展中,仍然需要探索新的模式。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