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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官司成本高谁埋单? 受害群众"敢怒而不敢告"

发布时间:2011年2月17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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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30日,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判决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为这起环境公益官司“埋单”的是贵阳市“两湖一库”环境保护基金会,基金会无偿支持原告1500元鉴定费,先行垫付了该案的部分诉讼成本。


  “虽然仅有千余元,但在全国来说,是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鉴定费用得到基金会帮助的第一个案例,值得继续探索和参考。”贵阳市环保法庭蔡明庭长感慨道。


  蔡明说,打一场环境公益官司,有时候费用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庞大的诉讼成本成为环境公益官司面临的最大难题。


  地方法规助阵,“不相干”的环保组织告造纸厂偷排


  只要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侵害了环境公共利益,不管是不是直接利害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环境公益诉讼,其目的是保护公共环境和公民环境权益。


  然而,环境公益诉讼和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冲突。蔡明介绍,这两部法规要求必须是直接受害人才可以提起诉讼,排除了其他人和组织为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起诉的可能。“这样的限制,不利于发挥法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2010年,把“建设生态文明市”作为发展战略的贵阳大胆创新,正式出台实施《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即便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其他组织甚至个人都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010年10月18日,乌当区群众向中华环保联合会投诉,位于水田镇定扒村的定扒造纸厂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严重污染南明河,多年来该厂多次被行政主管部门罚款和责令限期治理,可是依旧白天储存污水,夜间至凌晨时偷偷排放。


  定扒村村民老李指着造纸厂附近一个直通南明河的溶洞口,气愤地说,以前厂里的污水哗啦啦地流入,白色的泡沫像瀑布一般。“南明河可是贵阳城的母亲河,政府用了3年时间,花了20多个亿,才把它治理成一条清澈的河,不容易啊!可是这个厂却唯利是图,破坏环境。”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介绍,接到投诉后,他们立即联合当地民间环保组织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实地调查取证。11月,两家单位联合向贵阳环保法庭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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