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强度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首次写入国家的五年规划纲要。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五年国家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降低17%。
“这标志着气候变化问题在我国已经不再是一个争论的话题,而是一个需要大力推进的工作领域。”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巡视员孙桢对本报解释。
和节能减排指标一样,碳强度指标也将对国民经济和企业运行产生重大影响。“十一五”最后一个季度,某些地方政府在完成节能任务的过程中,出现了拉闸限电和弄虚作假的问题,因此减碳计划要引以为鉴。
“碳强度指标的分解和考核,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来说,都是第一次尝试,不像节能减排指标那样有"十一五"的经验教训可以参考和借鉴。”孙桢说,“这就需要经历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
他认为,碳强度的落实,不能单靠行政的手段推行,必须引入碳交易等多元的市场机制,以拓宽减碳渠道和机制,“在此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通力合作尤为重要”。
碳强度指标中央政府不能一分了之
《21世纪》:据悉,17%的碳强度指标已经初步分解到地方,各个地方已经明确了未来五年的碳减排任务。这个分解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
孙桢:据我了解,和节能减排指标一样,碳强度指标的分解也经历了一个中央与地方讨价还价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双方相互沟通的过程,综合考虑了各省市的经济发展总量与速度、温室气体排放的现状和潜力、能源结构、新能源发展的潜力等多种因素。最终确定的各地的指标,将是一个相对科学和公平的指标。
《21世纪》:碳强度指标分解只是碳减排的第一步,那么在接下来的减碳行动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应该如何更好地合作?
孙桢:确定任务指标然后分解任务,仅靠这一个管理手段,其效率是比较有限的。很多人都很关心指标如何分配,但在我看来,这个分配的环节固然有其意义,但还不是全部。
对中央政府而言,指标分解完了,是不是就没事了?我认为,中央政府主管部门不能一分了之,在指标分解之外,还应加快制度创新。这是下一个五年气候变化工作的最紧要处,应该从上到下创造一种机制,可以为地方政府和企业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更为广阔的制度空间和更为灵活的市场手段,否则还会重演“十一五”期间为完成节能任务,而出现拉闸限电和弄虚作假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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