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保定市华诚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险。这标志着环境污染责任险推行工作在保定市正式启动。
近年来,保定市曾发生过多起环境污染事件。2006年的阜平大沙河煤焦油污染事件、2008年的保定恒润化工污染地下水事件等,政府都曾耗费巨资用于消除污染。两起污染事件均是企业污染、政府埋单,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指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如果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就会进行勘察,勘察属实,进行理赔。这将有助于投保方解决环境污染事故,缓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负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同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也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长效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既可以分散企业的风险,又可以及时援助受害者,维护受害者利益;引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为环境增加了一位防污监督者,为污染事故提供了一个处理者,为环境污染风险增加了一个承担者。
按照国家环境管理重点工作安排,2011年,首先在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排放有毒有害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存贮、处置企业,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工作。据保定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保定市是目前省内唯一的试点市,经过专家评审,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等8家保险公司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保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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