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裁税率落定的那一刻起,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一事的焦点,已经离开了美国、移向了欧洲。
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的初裁税率。美方初步裁定,税率征收在2.9%至4.73%之间。
针对美国“双反”,中国的光伏企业们已经做好了各种应对准备,但他们却对德国未来可能的动作忐忑不安——有消息称,3月底,德国太阳能经济联合会将在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提出申诉。2011年,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份额中,美国市场占比不足15%,欧洲市场则接近57%。欧洲市场中,又以德国为最大市场,当地70%至80%的光伏组件产品来自中国。
真正关系着生死存亡的战场,在欧洲。但中国光伏企业不得不在一开始就全力去争,因为美国“双反”最终结果的样板意义太关键了——若美国“双反”最终裁定的惩罚性关税过高,不仅将使中国光伏产品远离年规模达30亿美元的美国市场,还将带动其他国家地区的“双反”加入。
第一只靴子落地
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的初裁税率,让等待结果的中国光伏企业集体松了一口气。美方初步裁定,税率征收在2.9%至4.73%之间。其中,对尚德电力(NYSE:STP)的光伏反补贴税率为2.9%,阿特斯 (NSDQ:CSIQ)为3.59%,天合光能 (NYSE:TSL)为4.73%,其他一些中国公司的税率为3.61%。这一裁决公布前90天,所有进口产品,都将被追讨相应的关税。“这一结果虽然不合理,但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影响并不大,毕竟,美国政府也要考虑增加中国产品关税后,对美国本土市场的影响。”阿特斯阳光电力全球销售与市场营销高级副总裁庄岩对本报记者表示,“反补贴的税率,只是让我们少赚3.59%的钱,而光伏产品在美国的售价本来就远高于欧洲的售价。”
庄岩认为,这项惩罚性关税更多是“象征意义”。
在本报采访中,多家中国光伏企业认可庄岩的说法,认为“初裁税率低于预期”,之所以判断为“象征意义”是基于:税率征收比例低于此前行业预测的10%~15%,更是远低于美国7家光伏企业提出的100%关税的水平。因此,美国商务部裁定甫一公布,数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光伏企业股价随之上扬。
但这仍非最后的结果。在裁决中,美国商务部肯定了此前7家美国光伏企业的申诉,认为中国企业获得了不公平的政府补贴。6月,最终裁定将公布。此外,5月16日,美国商务部还将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税率的初步裁定。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也在进行相关调查,预计于2012年底前完成。在此之前,正对反补贴和反倾销所执行的税率,均为临时性税率。
应对
“根据裁定,若中国产的光伏组件采用非中国大陆生产的电池片,则不征收反补贴税,此外,中国生产的电池片厚度低于20微米,则不需征收反补贴税。”阿特斯阳光全球市场高级总监张含冰介绍。
张含冰告诉本报记者,对于初裁的结果,中国光伏企业也有应对的办法。目前,阿特斯组件产品所用的电池片,除了自产外,去年约有400MW左右,是从晶澳太阳能和第三地中国台湾地区采购。“晶澳的电池片约在18微米,且我们第三地生产的电池片也不用征税。”张含冰表示,反补贴的税收可有效规避。去年,阿特斯出口美国的量占全球12%。
晶澳太阳能CEO方朋向本报确认,为了压低成本,公司的电池片厚度约在18微米左右。这样的好处是,节约硅的用料,而今,正好绕过反补贴税收。原先1W电池片需用8克硅,现在则需用6克硅。“当然,做薄电池片的前提是,保证电池转换效率和控制电池片的损耗。”方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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