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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航空碳税之争 “单边”政策缺乏效力

发布时间:2012年5月25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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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夏季,欧盟碳排放收费这一话题将全球航空业搅得并不平静。作为碳排放大国,中国航空业首当其冲:8家航空公司因为没有向欧盟提供碳排放数据正面临欧盟制裁的威胁。然而,种种问题有待解答:一项地区性的政策是否具有约束全球性行业的效力?降低碳排放是否只能靠“罚款”来实现?面对“碳税”之争,中国航空业者该如何应对……


  在正在举行的2012中国民航发展论坛上,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近与会各方。


  “单边”政策缺乏效力


  2008年11月,欧盟通过法案,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今年1月1日起,欧盟正式实施ETS,要求有航线飞经欧盟领域的航空公司提交碳排放数据,并适用欧盟规定的排放配额,超额部分需航空公司购买。


  “一项影响全球性行业发展的地区政策,应该适应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向记者表示,“ETS中有些规定对全球民航业发展并没有起到一个积极推动的作用。”


  在中国看来,ETS是欧盟就国际航空排放问题实施的单边措施,并没有考虑和尊重非欧盟国家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早在去年11月,包括美国、印度、中国、俄罗斯在内的26个国家就曾联合发出声明,指出ETS“并不合法”。


  “将非欧盟的航空公司纳入欧盟ETS是实现正确目标的错误做法。”美国运输部助理部长苏珊·柯兰德在论坛上也表示。


  据统计,共有2000多家外国航空公司将会受到影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秘书长魏振中曾预计,2012年ETS给中国航空公司增加的成本将为8亿元,到2020年时则将增至30亿元。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也估计,如果ETS执行,第一年进出欧盟的航空公司需要为碳排放缴纳的费用将会让航空业的成本增加35亿欧元,并且这一数字会逐年递增。


  业界人士认为,航空业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只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2%,欧盟此举似乎有些过激。中国常驻国际航空组织理事会代表马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减少航空业碳排放应以各国平等协商为基础,而不能只以欧盟的利益为出发点。


  “罚款”并非节能减排有效手段


  近日,欧盟气候行动委员赫泽高声称,除8家中国和2家印度航空公司外,全球约1200家进出欧盟的航空公司均已同意满足欧方要求,提交碳排放数据。欧盟已要求上述10家尚未参与欧盟航空业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公司6月中旬前提交数据,否则可能面临欧盟成员国制裁。


  面对制裁威胁,李家祥告诉记者,并不清楚有多少国家向欧盟提供了碳排放数据,但中国不会提供。


  他表示,作为民航业,节能减排应主要通过科技创新、加强运营管理及改进设施等手段实现,而不应通过罚款这样的手段,这样会限制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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