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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定风能太阳能属国有无法可依

发布时间:2012年6月25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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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大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这份还没有向公众公开的《条例》明确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


  风能和太阳能如果属于国家,那么冬天晒晒太阳、夏天吹吹凉风是不是也要交费?该《条例》一经报道便引发了争议。


  风能和太阳能属于清洁能源,在能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如何提高清洁能源的开发幅度并且避免开发纠纷呢?不少国家的确出现了相关的纠纷。例如,丹麦风能相关诉讼是设备与生产的纠纷,同一块地的两家开发商均不主张所有权,而是依先占原则解决纠纷。


  在德国,风力是免费品。电站之间的法律纠纷严格来说与产权归属无关,是联邦各州间不同的风车建筑标规和区划法规间的冲突。


  澳大利亚鼓励大众开发自然能源以自力更生或盈利


  南半球的澳大利亚拥有世界第一的光照资源,他们在太阳能开发方面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呢?


  在澳大利亚,风能和太阳能都是免费资源。澳大利亚人不会去争执风能或者太阳能这种资源到底是属于国家或者是个人的,但是如果通过这种资源产生的效益转变成了其他的能源如电能,那么澳大利亚政府则明确规定:这些效益和资源属于开发者所有。由于澳大利亚的土地是私有制的,那么只要这样的能源是私人在自己的领地上所获得的,那么归属权的问题就非常容易划分清楚。


  出于环境保护和缓解发电厂压力的需要,澳大利亚政府大力推广家庭太阳能发电。此外,由于通过太阳能板所获得的电力往往大于这个家庭的使用量,所以澳大利亚政府允许并且大力提倡居民把用不完的电逆向返回卖给发电厂,然后再由发电厂把这些多余的电力输往大型的工矿企业等需要很多电力的地方。这种资源存在关于个人或者是国家这种归属权的争议,但澳大利亚政府反而鼓励大众依靠这种资源自力更生甚至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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