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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我国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这引发了关于阶梯式电价的热烈讨论。其实,早在数年前,四川、福建等地就已经开始试点阶梯式电价。实行效果如何?居民有何反应?第一阶梯如何确定?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11月26日,福州市鼓屏路永辉超市,市民陈小姐正在选购节能灯泡。
当记者问及,是否考虑到“用电多了,电价会更高”时,陈小姐不解地说:“梯度电价?没注意过。”同样,很多成都市民也不了解这一电价政策。
事实上,作为试点省份,福建省早在2004年就对省电网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了阶梯电价,四川实行阶梯电价也已经两年有余。
闽川等省电价“阶梯”已数年
福建150千瓦时、四川60千瓦时以上开始加价
根据目前的《福建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生活用电按3个梯度收费:月用电量15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每千瓦时0.4463元,151—400千瓦时部分为0.4663元,401千瓦时以上部分为0.5663元;合表用户不分梯度,统一价格为每千瓦时0.4643元。
2006年7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四川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阶梯式电价——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不提高;61—1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上调0.08元/千瓦时;101—150千瓦时部分,电价上调0.11元/千瓦时;15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电价上调0.16元/千瓦时。
国内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省份,还有浙江、湖北、贵州等省。浙江省对不满1千伏并执行一户一表计量的居民用户执行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相结合的定价方法,对峰、平、谷三种时段价格均执行了阶梯电价。湖北、贵州对低保家庭设立了生命线电价,其余相同电压等级用户执行简单单一制电价。
“阶梯电价”能否节电?
居民说“没关注”,统计显示用电增速放缓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消费者,都没有特别关注梯度电价。
正如陈小姐所说,她一直没注意到差价的存在。按目前的电价表测算,一户家庭一月用电满400千瓦时,由于梯度产生的超额电费也不过5元钱。“现在的标准,还不会造成负担,也不会影响我的用电习惯。”陈小姐认为。
但与陈小姐不同,三代同堂的王大爷不仅知道“用电多了,电价会更高”,还有些无奈。家里人多,每到酷夏,王大爷家的空调就开个不停,加上其它电器,电费最多时每月高达四五百元。谈到解决办法,王大爷说,以后更新大功率电器时,会尽量选择能耗低的型号。
“有触动才会在意。”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陈章旺说,消费者不关注梯度电价,一是因为电是百姓生活的基本消费;二是因为梯度价差对其支出结构触动很小,“要让阶梯电价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在保障居民基本用电权益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梯度以及梯度间的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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