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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世平:国内自主生产的风电产业没有过剩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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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专家秦世平:


     尊敬的主席先生,尊敬谈师长,各位嘉宾 各位代表大家好,无锡不仅是美丽的城市,而且是我的家乡,我的母亲河我的姐姐现在还在这里生活,所以我非常高兴在我的家乡和大家就风电发展的国家的有关的政策和以后政策走向,和在座的各位做交流,我想今天主要交流的内容有这么几个方面,政策不管是哪个专业的政策,只要是和可再生能源有关的,它都是以可再生能源法为基础。
 

     我从基础描述一下咱们风电的政策,首先我先说一下可再生能源法,它是基本大法,不管是配套的政策,还是政策的类型,还是产业来分,它都是最根本的法,这两张图我们可以看一下,可再生能源当时立法的时候,它有基本目标和方向,主要有这么几条,它是消除可再生能源市场障碍,让可再生能源更多依靠市场经济的因素来落实这个产业的发展。


    第二个,要有一个资金的保障体系,建立一个比较可靠的,比较稳妥而且是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第三个营造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市场空间,还有就是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完备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工业体系和产业体系,这个争议也是受风电产能过剩的原因,跟我们风电产业也是一点影响,作为风电厂有非常大的空间,作为风机和相关零部件,按图施工还剩有一点过剩,所以在可再生能源法里面它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要建立自己的我们国家自主的一个工业体系,这个工业体系绝不是制造,而是包括创造,那么还有提高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不仅仅能源还是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解决我们国家还有很多农村的用能的问题,最后就是说要创造一个文化氛围,实际上提高大家的公众意识,这是立法目标和方向,它有几个原则第一国家责任和人民义务相结合的责任,这两个责任义务需要相结合 ,实践证明缺一不可,某一个方面缺失,另外一个就是要政府的推动和市场的引导相结合,这个是市场的这一块,越来越重要,如果没有政府引导,还是不起来,还是这两者跟刚才一样缺一不可,还有现实的需求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国内实践和国际经验相结合,这里国际经验是核心技术,在这个目标确定前提下,主要是可再生能源法,给出几个制度的框架,这个框架第一个就是总量目标的制度,实际上我们后面配套政策里面,设计产业的指导政策,另外还有包括规划,包括一些长远发展战略都是属于重量目标制作里面,我们政府提出比较明确发展的方向和思路,那么这个实际上可再生能源法非常明确提出,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后,出台一些政策,真正执行比较多,长治上网,费用分摊的制度,包括我们风电的吊杆电价的部分,由可再生能源附加来补贴,包括我们今天开会,点的电,用的麦克,每一度电都是提取了可能源再生,还有专项资金,这一块暂时还不是做得那么好,但是现在也正在逐步完善,刚才提了一些可再生能源法基本的基础和思路,在这个思路下,产生一些产业政策,我们今天就是再跟大家交流一下,首先规划的问题,规划就是有一个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这里面有几个总体目标。


    大家可以注意一下,这个风电是红颜色的这个,2010年500万,2020年3000万,这个目标做得太保守,而且太荒唐,2010年500万,我们两年前已经达到了,现在已经翻了一番,装机容量,在我们国家需要解释一下,在我们国家规划,实际上由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它是没有现存的理论支撑,完全是市场经济完全不是,政府功能非常大,完全说它计划经济,它市场的一些因素影响力也非常大,等于说用官方的语言说,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实际上市场经济核计划经济的这种因素都在影响我们的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发展,所以规划你要说在数字上的准确,说老实话,我也夺过很多规划,发现是准确的话,那应该说运行比较好,我觉得,我们国家的规划,最关键一点,要表明政府的态度,而且就是要指出我今后发展的趋势这个可能咱们理解规划需要注意的问题,而不是拘泥于规划提出多少数,实际上2005年的时候,我们可以看一下中长期规划,当时的中长期规划,对我们风电描述,到2005年全国中装机容量126千瓦,是我们发展十年,那么我们今后5年搞到500千瓦,这个步子已经不小了,表明政府在下一阶段我们风电进入一个比较快速的时期,我们可以这么理解,而不是说理解就是说,你就是500千瓦,现在到1200万千瓦,所以就是说指出一个发展的趋势,和政府对这个产业的态度。


  那么有一些风电的相关政策,我这个片子用了比较灰色的字,这几个政策不会过多的关注,这是在可再生能源法生效以前,我们关注以后的东西,可再生能源法以后的东西,主要是发电的政策,发电的政策有几个 第一个可再生能源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实际上对行政管理的体制,项目的管理核发电上网做了明确的规范,还有费用分摊,这个管理办法就是我们现在所的标杆电价以外的部分,怎么样处理 在这个里边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应该是有可再生能源附加来做,直到这两个出台,2006年1月份出台,一直没有分摊,这个怎么报钱由谁出还没有下来,直到发改委变价附加收入暂行办法出台以后,具有使的可再生附加具有可操作性,到现在已经发布了三批。而且企业也拿到了钱,现在正在在第四批,这个里面,我这里写了两年前就刚才说,现在电灯上也有两年前做的。


    现在两年也不够了,在最近还会加上去,这个我还会细说,我们江苏省在3毛9分6,高于3毛9分6个的价格,都要可再生能源附加,发放30个亿,增收40个亿,在这个里面,就是这个电价征收的办法,支付的办法有一个什么问题呢,在这里面,不管怎么样,它的电价对投资者来说,不是非常明确,因为这个风电的电价的制度,当时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地方政府招标,你招标的价格是多少。


    我们所有的电价都必须上网电价都是国家发改委来批,这里面考虑很多问题,在投资者在项目建设之前,它是就是没有办法准确地预期我这个价格投下去是多少,有这个问题对投资者来说,效益它也不能非常准确预期,对投资者不是很不利。


    有一个全国资源,把全国资源分成四个区,你在哪个区建设就是这个电价,对投资者来说,我在什么地方建,我知道我以后电价是多少,能计算自己的收益,对投资者来说是非常好的电价定价机制,使我们整个风电厂的建设有一个准确的预期,这个文件应该是最后开始就是今年的 8月1号,8月1号核准的项目都是这个来的,另外还明确规定,海上风电的定价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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