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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变异”:降耗冲动下的错杀式淘汰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日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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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都”的牺牲


  “以电为纲”的节能考核,不吝一味猛药;在节能指标渐行渐近之时,基层官员、地方经济和广大民生都在经历痛苦煎熬


  11月8日晚11时,位于雁门关外的“煤电之都”山西朔州笼罩在黑暗之中。


  昔日灯火通明的北城开发区,朔风凛冽,寥寥数盏路灯孤独地亮着。更多的大街则是漆黑一片,只有汽车划出的光柱,才能让藏匿在黑暗中的行人惊鸿一现。


  从9月1日开始,这个城市的路灯只亮一半,并提前1小时关闭;当地的69家高耗电企业,全部被限电停产。


  过去5年,很少有人意识到,“十一五”的节能大考,竟会以如此方式席卷中国。


  电力“被短缺”?


  朔州,煤电之都。年产1.3亿吨电煤,仅次于鄂尔多斯,大多通过大秦铁路运往秦皇岛,尔后出渤海南下;火电装机容量近500万千瓦,所发电84%输往京津唐,点燃京城1/5路灯。


  无人料到,这样的能源富地,在2010年秋冬之交,突然开始“拉闸限电”。


  从9月1日起,朔州69家地方企业分3批被限电,市区所有景观灯,每天只准开1.5小时。


  压力,来自“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山西省长王君已在不同场合谈到减排:“这个事不商量,谁的孩子谁抱走。”


  和河北、安徽等地频频对居民用电“下手”不同,朔州的拉闸目前只限于工业和景观用电。


  在“十一五”的前4年,朔州都是节能减排的“好孩子”:去年年底,因为成绩卓著,朔州市长冯改朵还被评为“中国节能减排二十佳市长”。


  今年7月初,在朔州全市“节能降耗电视电话会议”上,冯改朵却说“不论采取什么措施,不管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变化来自今年6月的节能考核“新政”:国家实行以万元GDP电耗为“标杆”的节能考核办法;且万元GDP综合能耗与万元GDP电耗的降幅上下相差不得超5个百分点,否则就有弄虚作假之嫌。


  上半年,地方政府公布的万元GDP综合能耗和电耗降幅相差甚远、甚至方向背离的情形,已屡见不鲜。


  见到朔州市经贸委主任孔庆虎前,他正和朔州的电网企业在办公室激烈交锋:当地一家耗电大户水泥厂被限电停产后,又偷偷恢复了生产——许多工厂的生产、民用和取暖用电是同一线路,这让拉闸与“保民用”发生了碰撞。


  孔的办法是:责成电网给被限电企业装上“电力负荷控制系统”,一旦超负荷,立即自动跳闸。


  说是限电,其实就是让彻底停产。尽管朔州宣布对“限制类企业”执行每度0.3元的惩罚性电价,但其已无用武之地。


  目前,朔州经贸委资源科的干部们,日夜在“被停产”的69家企业巡逻,防止这些企业“偷电”。而这些企业,此前均和电网签有供电合同,如此限电有违《电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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